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(de)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(zu)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(cong)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(zu)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(ji)施工中(zhong)由于某(mou)些(xie)原因(yin)致(zhi)使租(zu)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作量(liang)增加,導(dao)致(zhi)租(zu)賃(lin)費用(yong)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形成(cheng)大馬拉(la)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準化(hua)格式合(he)同(tong)文(wen)本,造成租(zu)賃合(he)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(xing)中發(fa)生糾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(ding)合同時,由于(yu)對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意識不(bu)強,合同缺乏準確(que)性、嚴密性,對設備返還狀況和完整性沒有(you)嚴格的(de)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(yuan)隨機(ji)而來,但機(ji)械日常維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(zhong)未說(shuo)清(qing)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不(bu)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進入施(shi)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(dui)設(she)備的使用管(guan)理(li)不善(shan),施(shi)工(gong)方案不完善(shan)和未制(zhi)定(ding)租(zu)賃設(she)備現場管(guan)理(li)辦法,致使設(she)備閑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(lin)公司,還不可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