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(zhong)存在的主要問題如(ru)下:
1.租(zu)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設備(bei)比(bi)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(yu)某(mou)些原因致(zhi)使租賃時間(jian)延長(chang)或工作量增加,導致(zhi)租賃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(xing)能不了解,從而(er)使租賃設備形成大馬拉(la)小(xiao)車而(er)增加(jia)了費(fei)用。
2.目前尚無設(she)備租賃(lin)標準(zhun)化格(ge)式(shi)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(lin)合同不嚴(yan)密,履(lv)行中發(fa)生(sheng)糾(jiu)紛。
雙方在簽訂(ding)合(he)同時,由于對大型(xing)機械使用(yong)風險意(yi)識不(bu)強,合(he)同缺(que)乏準確性、嚴(yan)密(mi)性,對設備(bei)返還(huan)狀況和完(wan)整(zheng)性沒(mei)有(you)嚴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(ren)員(yuan)隨(sui)機而來,但機械日(ri)常(chang)維(wei)修由(you)誰負責(ze)在(zai)(zai)合(he)同中未(wei)說(shuo)清楚,造(zao)成設(she)備在(zai)(zai)現(xian)場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(tuo)節。
租賃(lin)設(she)(she)(she)備進入施(shi)工現場(chang)后,承租方對設(she)(she)(she)備的使用管理不善,施(shi)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賃(lin)設(she)(she)(she)備現場(chang)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(she)(she)備閑(xian)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(bu)僅要選(xuan)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(bu)可對(dui)合同馬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現問題將是(shi)一(yi)個(ge)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