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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塔機租賃過程中常遇到的問題

所屬分類:公司新聞    發布時間: 2023-09-27   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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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(ti)如下:

1.租賃前雙(shuang)方(fang)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(er)造成決策失誤。

如事前認為租(zu)賃設備(bei)比(bi)較合算,而實際(ji)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(zhi)使租(zu)賃時間延長或工作量增加(jia),導致(zhi)租(zu)賃費(fei)用大增;

由于(yu)對施工機械性能不(bu)了解,從(cong)而使租賃設備形(xing)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增(zeng)加了費(fei)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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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目(mu)前尚無設備租賃標準化格(ge)式合同文(wen)本(ben),造成(cheng)租賃合同不嚴密(mi),履行中發(fa)生(sheng)糾紛。

雙方在(zai)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意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(dui)設備(bei)返還狀況和完整性沒有(you)嚴格的界定。
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(wei)修由誰負責在合同中未說(shuo)清(qing)楚(chu),造成設(she)備(bei)在現場管(guan)理不善,使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。

租(zu)賃(lin)設備進入施(shi)工(gong)現場(chang)后,承租(zu)方(fang)(fang)對設備的(de)使用(yong)管理(li)不善,施(shi)工(gong)方(fang)(fang)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(lin)設備現場(chang)管理(li)辦(ban)法,致使設備閑置,降(jiang)低使用(yong)效率。
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(bu)僅要(yao)選(xuan)擇(ze)好租賃公司,還不(bu)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(ti)將是一個(ge)很大的麻(ma)煩(fa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