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(yan)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事(shi)前(qian)認為租賃(lin)設備(bei)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(shi)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(shi)租賃(lin)時(shi)間(jian)延長或工作量增(zeng)加(jia),導(dao)致租賃(lin)費用大增(zeng);
由于對(dui)施工機械性能不了(le)解(jie),從而使(shi)租賃(lin)設備(bei)形成(cheng)大馬拉小(xiao)車而增加了(le)費用(yong)。
2.目(mu)前尚無設(she)備租賃標準化格(ge)式合(he)同(tong)文本(ben),造成(cheng)租賃合(he)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(sheng)糾紛(fen)。
雙(shuang)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(xie)使(shi)用風險意識(shi)不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(dui)設備(bei)返還狀況和完整(zheng)性沒有嚴格的界定(ding)。
3. 設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來,但(dan)機(ji)械日常維(wei)修由誰負責在(zai)合同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備(bei)在(zai)現場(chang)管理(li)不善,使設備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(bei)進入施工現(xian)場后(hou)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(bei)的使用(yong)管理不善,施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(lin)設(she)備(bei)現(xian)場管理辦法(fa),致使設(she)備(bei)閑(xian)置(zhi),降低(di)使用(yong)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(yao)選擇好(hao)租賃公司,還(huan)不可對合同馬(ma)虎。否則后期出現(xian)問題(ti)將是一個(ge)很大的麻煩(fa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