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(cun)在的主要問題如(ru)下:
1.租賃(lin)前雙(shuang)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(ce)失誤。
如事(shi)前認為(wei)租賃設備比較合(he)算,而(er)實際施工(gong)中由于(yu)某些(xie)原因致使租賃時間(jian)延長或工(gong)作量(liang)增加,導致租賃費用大增;
由于對施(shi)工機械性能不(bu)了解(jie),從而使租賃設備形成(cheng)大馬(ma)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(mu)前(qian)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(biao)準化(hua)格式(shi)合(he)同文本,造成租(zu)賃合(he)同不嚴(yan)密,履行(xing)中發生糾紛。
雙(shuang)方(fang)在簽(qian)訂合同(tong)時,由(you)于(yu)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意識不強(qiang)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性、嚴(yan)密性,對(dui)設(she)備返(fan)還狀況和完整性沒(mei)有(you)嚴(yan)格的(de)界定。
3. 設備(bei)操作人員(yuan)隨機(ji)而來,但(dan)機(ji)械日常維修由誰負(fu)責在(zai)合同(tong)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備(bei)在(zai)現場管理不善,使(shi)設備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賃(lin)設(she)備進(jin)入施工現場后,承租方(fang)(fang)對設(she)備的使用管理(li)不(bu)善(shan),施工方(fang)(fang)案(an)不(bu)完善(shan)和未制定(ding)租賃(lin)設(she)備現場管理(li)辦法(fa),致使設(she)備閑置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(de)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