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(de)主要問(wen)題(ti)如下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而(er)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(zu)賃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(gong)中由于某些原(yuan)因致(zhi)使租(zu)賃時間延(yan)長或工(gong)作量增加,導致(zhi)租(zu)賃費(fei)用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(ji)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(er)使租(zu)賃設備形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(er)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賃(lin)(lin)標準化格式合(he)同文本,造成租賃(lin)(lin)合(he)同不嚴密,履(lv)行中發(fa)生糾紛(fen)。
雙方(fang)在簽訂(ding)合同時,由于對大型(xing)機械(xie)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(fa)準(zhun)確性(xing)(xing)、嚴密性(xing)(xing),對設備返還(huan)狀況和完整性(xing)(xing)沒有嚴格的(de)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員隨機(ji)而(er)來(lai),但機(ji)械日常(chang)維(wei)修由(you)誰負責在合同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現(xian)場管理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(tuo)節。
租(zu)賃設備進入施(shi)工現場后,承(cheng)租(zu)方對設備的使用管(guan)(guan)理(li)不善,施(shi)工方案(an)不完善和(he)未制定租(zu)賃設備現場管(guan)(guan)理(li)辦法(fa),致(zhi)使設備閑置,降低(di)使用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(zu)賃公司,還不可對(dui)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(ge)很大的麻煩。